樂人社〔2022〕3號
各鎮(街道、辦事處),各有關單位:
經樂昌市人民政府批準,同意:
張 鴻同志任市財政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陳培華同志任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,免去其市林業局副局長職務;
鐘祥明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,免去其市水務局副局長職務;
鄧文斌同志任市林業局副局長;
付澤劍同志聘任為市第二中學副校長(試用期一年)。
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2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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